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新闻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的意见

[日期:2008-05-15] 来源:党办  作者: [字体: ]

 

 

闽委教组〔20086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的意见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次建设,提高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全面、均衡、持续发展,现就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的重要意义

1、加强分类指导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重要工作方法,也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结合高校实际,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层次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校党的建设改革创新,保证正确领导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巩固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对党员干部、广大师生的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举措。

2、长期以来,各高等学校从实际出发,围绕发展大局,不断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的改革创新,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是在高等教育规模更加扩大、层次类型更加多样的同时,高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更加复杂,不同层次、类型高校以致校内不同的院系,其党建工作的基础条件不同、体制机制有别、工作对象各异,亟需通过分类指导和分层次建设,不断突破工作难点,解决存在问题,拓宽工作思路,推动改革创新,促进全面进步。

二、正确把握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的重要环节

3、加强分类指导,要在党的建设工作基本标准上提出不同要求。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具有的不同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学校党组织的定位和工作内容、活动方式也存在差异,必须分别制定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强化分类指导,增强工作实效。

4、加强分类指导,要在党的建设工作着力点上各有侧重。重点建设本科高校要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引领全省高校党的建设;要形成工作特色,积极树立工作典型;要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突破工作难点。一般本科高校要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正确把握本科高校党建工作规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公办高职高专院校要适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要求,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务机构、充实党务政工干部、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等方面下功夫,按照高校党的建设的要求和高职高专院校的特点,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民办高校要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民办高等教育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全面建设党建工作基本机构、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形成工作基本格局,注意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5、加强分类指导,要在党的建设的方式方法上体现灵活多样。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和特点,不断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体现针对性、多样性,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基层单位性质以及教师、学生等不同群体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6、加强分类指导,要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工作分类考评活动。要认真总结开展“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创建和考评工作的成功经验,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考评”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考评活动,评选表彰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7、加强分类指导,要科学总结党的建设工作的经验与典型。着力扩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影响力,以点上的突破推进高校党的建设面上的提升。

8、加强分类指导,要正确处理好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关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针对性与实效性的统一。

三、切实加强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的组织领导

9、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分类指导和分层次建设,作为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巩固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法,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省直有关厅局、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要紧紧把握高校特点,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分类指导原则的落实。各高校党委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分类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本校各级各类党组织的分类指导,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性。

10、要不断总结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好的经验与好的做法,重在建立机制,重在形成制度,使分类指导真正成为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附件:1.福建省公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
upload/2008_05/08051511163661.xls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854

 

 

阅读:
录入:qhh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