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保持我院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福建儿发院教[2005]20号《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试行)》,拟在全院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形式:以各系部自查、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三、检查范围:
1、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执行(调整)情况;
2、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质量评估;
3、教学教案、辅助教学和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估;
4、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效果等情况;
5、毕业论文立项、选题及论文进度情况;
6、全面检查教师、学生上课考勤及教学纪律遵守情况;
7、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教学实习、艺术实践、社会调查的组织与开展情况;
8、课程教材选用及使用情况;
9、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情况;
10、各教研室进行专题教研活动情况;
11、系部组织的公开课开展情况;
12、系部主任随机听课情况。
各系(部)排定检查日程,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并召开一次系(部)教务会议,专题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讨论。对各教研室的汇报进行分析汇总,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正视、研究存在的问题,推动下半学期教学工作。系(部)教学检查形成书面材料,于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教 务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