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我院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给予2007级各专业新生资助适当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一、二年级(即中职部分)每年1500元。具体发放办法另行通知。学生进入高职阶段(即三年级开始)学习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将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200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