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幼培[2006]20号
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04]21号)要求和《福建省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方案》的部署,为了进一步引领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深入探讨幼儿园课程建设与管理问题,成为促进幼儿园课程的深入改革与发展的促进派和领头雁,省幼教培训中心和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联合为福建省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举办“幼儿园课程改革与教育研究高级研修班”第二阶段研修活动。现将第二阶段研修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的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12月10日
2、报到地点:厦门市教育宾馆(厦门市中兴路28—30号,离厦门宾馆50米处;总台电话:0592—2032899;火车站乘3路、19路、67路或乘中巴507、534到厦门一中站下车,往回走50米在十字路口左拐直走约60米,乘的士15元;松柏汽车站乘 616到莲坂站转3路、18路到厦门一中站下车,乘的士20元。)
3、研修时间:12月11-15日
4、研修地点:厦门市
二、研修的内容
1、幼儿园园本课程建构与研究;
2、组织参加由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课程与教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承办的“幼儿园课程建设与管理学术研讨会”;
3、第一期、第二期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结业论文交流;
4、第一期、第二期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结业活动。
三、研修的形式
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研究论文交流、观摩厦门市幼儿园课程改革成果。
四、费用
会务费300元,往返差旅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其它事项:
1、收到通知后,请第一期、第二期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提供个人简介1份,于11月27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彭老师邮箱pqf@fj61.net,以便汇编入第一期、第二期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研究论文集。请第二期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提供本人近期彩色二寸照片1张,于11月27日前邮寄到省幼教培训中心彭老师收,以供结业证书验印。请第三期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每人准备1份本人研究方向上的教育研究案例,统一用A4纸打印(题目3号黑体字,单位姓名小4号字宋体刷黑,正文小4号字宋体,1.5倍行距),报到时缴交会务组。
2、请于11月27日前将住宿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省幼教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73371(兼传真)、83756917 ,电子邮箱pqf@fj61.net,联系人:彭老师、朱老师、薛老师
另:省幼教培训中心近期培训计划请看网站www.fj61.net 培训频道。
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幼教 学科带头人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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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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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2006年11月20日印发 |
————————幼教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高级研修活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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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期别 |
是否安排住宿 |
联 系 电 话 |
研修期间 希望讨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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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您需要安排住宿请打“√”,如不需要安排住宿请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