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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党员的倡议书

作者: 来源:党委工作部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5日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闽教监[2009]1号)精神,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春节,我们特向全体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廉洁过节意识,做到清廉过节。广大党员同志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廉洁过节、轻松过年。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 “十个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拜年名义“跑官要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或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不准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或以拜年名义赠送礼金礼券;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假借名义向下属单位和师生搞摊派、乱收费;不准公车私用。

三、坚持节俭过节,反对奢侈浪费。广大党员同志要带头厉行节俭,弘扬艰苦奋斗作风,本着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各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在首先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做到一身正气、一生轻松。

以上倡议,希望全体党员同志自觉遵守执行,并请全院教职工予以监督。

衷心地祝愿各位同志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委员会

中共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纪律委员会

                   2009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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