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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五年制艺术类高职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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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年制高职艺术类招生专业:

师范类:艺术教育

二、专业考试的项目和要求

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应选择音乐方向考试或美术方向考试的内容。

1)音乐方向考试的项目与要求,满分为260分,156分为及格。

考试项目与要求:①唱歌(100分),由考生自选一首内容健康的歌曲独唱(不带伴奏);②听钢琴跟唱(50分);③特长展示(50分),由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声乐或器乐、舞蹈表演等方面进行考试;④线描临摹(60分),考生根据所提供的线描画范本进行临摹。

2)美术方向考试的项目与要求,满分为260分,156分为及格。

考试项目与要求:

①静物素描(100分),即简单形静物写生,90分钟完成。

②命题图案(100分)(统一使用水彩或水粉颜料上色),80分钟完成。

③唱歌(60分),由考生自选一首内容健康的歌曲独唱(不带伴奏)。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的同时,还必须根据师范类招生的要求进行面试(如外貌观察、色盲、色弱的检查等)。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考试时间:5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

专业考试地点: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新店校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持学校介绍信,本人近期免冠的一寸照片2张、并缴交面试费。

2、参加美术方向考试的考生须自带画板、铅笔、颜料、小水桶等画具。

3、参加音乐方向考试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须自带。

        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9187912254老师

传真:059187912254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新店镇盘石村王厝头42

邮编:3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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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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