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要求

2024-05-19 04:39

1. 上市公司董事要求

法律分析:1、任职条件:(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2、独立性要求:(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上市公司董事要求

2. 上市企业董事要求

法律分析:1、任职条件: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独立性要求: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3.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的五种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董监高是什么意思1、董监高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常拥有较大的权利,很多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但对公司战略决策有建议权和决定权。公司事项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2、一个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会产生。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3、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都必须依据特定的法规,而且在平时不同的公司可以依据不同的形式进行划分,比如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 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有

有以下几种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贪污等问题违反法规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此,不能担任董事的大多是违反法规或是有债务的个人,这种条件也是为了公司的运作考虑,防止挪用公司财产的情况发生。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二、董事会成员如何产生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其形成资格是,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      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      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董事会的成员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一般公司还设有独立董事,不参与管理事务。《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以上五种,不能担任董事的大多是违反法规或是有债务的个人,这种条件也是为了公司的运作考虑,防止挪用公司财产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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